我国法律的很重视农民的合法权益,土地是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了,法律土地纠纷他们心里肯定很急,小编整理了几个农村土地纠纷法律咨询带大家看一下。
1.网友提问泰兴市沿江生态长廊项目需用农村鱼塘及土地。请问其补偿标准? 所用塘面及土地面积,属征用还是租用性质?
律师解答:农村养殖合作社,属于合法的经济组织,其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,国家征收土地时,土地补偿款,安置补助费,应当给养殖合作社的人,一般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,两项款的80%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,养殖设施,有评估公司按照当地的市场价给予评估,评估价即为补偿价,养只禽类的补偿,按种类和数量,有的地方有补偿标准,没有补偿标准呢,仍然有评估公司评估。
2.网友提问:律师您好.我是农村人,我想租用我村土地建一个厂房,我想请问我该具备哪些条件和通过哪些程序才能够租用到村土地。
律师解答:需要申领乡镇企业营业执照,然后找村民小组或者村委租地,签合同时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通过,如果是农用地还要报当地镇以上政府批准。
3.网友提问:当初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一直在我家待着,从我出生到现在也有20年左右了,爷爷奶奶住院和去世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我父亲承担,现在爷爷奶奶去世了,家里的土地要占,当初说好的爷爷奶奶的土地给我爸爸,现在姑姑和大爷都来争这块地,说也有他们的份,怎么办?
律师解答:你好,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,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,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。当然,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,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,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。
以上就是一些常见的土地纠纷法律问题,还有什么农村土地纠纷的法律法律问题欢迎向我们的律师咨询咨询。